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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市、县(市、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办法》的通知(2008修订)

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市、县(市、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办法》的通知
(粤体群〔2008〕40号)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体育局:
  现将重新修订的《广东省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市、县(市、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市、县(市、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办法
二〇〇八年七月八日

广东省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市、县(市、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办法
(2008-2010年)

  第一条 根据建设宽裕型小康社会体育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体育彩票公益金作用,进一步促进我省各地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体育局利用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分期、分批对全省各地,重点对东、西、北部地区的市、县(市、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给予资助。
  第三条 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服务群众、保证质量、建管并举的原则,确保省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建设项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四条 资助项目和资助对象
  (一)体育馆:尚未建有体育馆的市、县(市、区);
  (二)田径场:尚未建有田径场的东、西、北部地区的市、县(市、区);
  (三)游泳池:尚未建有游泳池的东、西、北部地区的市、县(市、区);
  (四)全民健身广场(公园):尚未建有全民健身广场(公园)的市、县(市、区)。
  (五)综合训练馆:尚未建有综合训练馆的县(市)、区;
  (六)全民健身中心:尚未建有体育馆或全民健身中心的市辖区;

  第五条 建设规模和资助金额
  (一)体育馆:
  1、地市建设3000个以上座位的,资助400万元;
  2、县(市、区)建设2000个以上座位的,资助300万元;
  (二)田径场:标准400米煤渣或塑胶跑道(六条以上),内含足球场并有排灌设施,煤渣跑道的资助50万元,塑胶跑道的资助80万;
  (三)游泳池:室外50米×25米标准游泳池,资助50万元;
  (四)综合训练馆:单层32米(长)×18米(宽)×12米(净空)或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资助60万元;
  (五)全民健身中心:框架结构两层以上,使用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资助150万元。
  (六)全民健身广场(公园):
  1、建设总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其中体育场地设施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应建设6片以上单臂钢化玻璃篮板水泥地面标准篮球场、4片以上羽毛球场、12张以上室外乒乓球台、1片门球场、25件以上健身路径器材、1条以上石子路径、健身操场等,以及良好的配套设施和绿化美化环境,资助100万元;
  2、建设总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其中体育场地设施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应建设4片以上单臂钢化玻璃篮板水泥地面标准篮球场、10张以上室外乒乓球台、1片门球场、20件以上健身路径器材、健身操场等,以及良好的配套设施和绿化美化环境,资助50万元。

  第六条 申报时间
  每年6月30日前,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份)报省体育局群体处。
  第七条 申报材料
  (一)省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申请表;
  (二)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三)规划用地许可证;
  (四)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和效果图;
  (五)建设项目造价预算;
  (六)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计划表。
  第八条 资助原则
  (一)无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单位、创先单位、省政策性扶持单位优先安排;
  (二)东、西、北部地区建设项目优先安排;
  (三)申报时间在前的项目优先安排;
  (四)产权和管理权不清晰的项目不予资助;
  (五)已资助项目未完工的单位,暂不资助其他项目;
  (六)已资助过的项目,不再资助。
  第九条 审批程序
  省体育局有关业务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并实地考察,将符合资助条件并完成土建建设的项目列入年度资助计划,经省体育局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联席会议审议后,报省体育局办公会审批,并通过财政部门下拨资助经费。

  第十条 凡申请资助建设的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必须是由所在地政府部门申请立项建设,体育部门有使用权。
  第十一条 资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规范运作。
  第十二条 受资助单位应自觉接受同级审计、财政等部门和上级体育、审计、财政等部门对资助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受资助单位应在场地明显位置树立石材制作、字迹醒目的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建设统一标志牌,规格不小于长1米、宽0.6米(附图)。工程竣工时,应举行仪式,加强对全民健身工程和体育彩票的宣传,扩大影响。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广东省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市、县(区)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的办法》(粤体群〔2005〕24号)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省体育局。
  省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申请表
  申请单位:

项目地区概况

地级市或县 (市、区)

 

人 口

上年财

政收入

万元

人均财

政收入

 

 

 

 

 

 

项 目 名 称

(须附项目设计图纸、效果图)

动工时间

 

 

竣工时间

(须附项目工程

进度计划表)

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规划用

地许可证

(须附项目规划用地许可证)

占地

总面积

平方米

室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

室外体育场地占地面积

平方米

绿地面积

平方米

项目资金预算

总投资

(须附项目工程预算表)

万元

申请省

配套资金

万元

其他资金来源说明

 

建设体育场地设施部分

万元

项目管理与项目执行

项目立项建设部门

(须附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项目产权所属部门

 

项目管理使用部门

 

项目建设

管理人员

姓名

 

电话

 

单位

(职务)

 

申请单位本级人民

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上级体育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体育局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广东省体育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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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