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成长,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0年11月27日
为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粤教基﹝2018﹞10号)等文件精神,我市于2018年颁布实施了《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方案(试行)》(深教﹝2018﹞528号)。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的精神要求,并结合试行的实际情况,对《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方案(试行)》进行修订,形成本方案。
目的意义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的综合记录和分析,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成长的重要抓手,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扭转以考试分数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片面倾向,并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综合的参照依据;有利于引导学生更全面地认识自我,更合理地规划自我,更主动地发展自我;有利于学校、家庭、社会形成正确育人观,为发展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实施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方向性。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和中国共产党,弘扬爱国主义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要求,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综合素质的养成性。从基本素质要求和学生个性特长两个层面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注重养成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和品行,促进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与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激发每个学生的潜能优势,促进学生个性特长的健康发展。
(三)坚持科学评价和便捷操作。科学设计指标体系,实行教师、学生、家长等多主体评价,综合运用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等方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良好品行和突出表现。开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确保便捷操作,为每位初中学生建立伴随终身的成长电子档案。
(四)坚持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和结果应用,强化监督,建立健全评价结果的公示制度和申诉制度,确保评价工作公开透明。 评价内容
根据初中教育的性质和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深圳教育教学实际,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两部分:一是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指标。主要包括学生良好品行以及日常行为规范,具体包含对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二是学生的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通过建设“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为每一个初中学生建立“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以下简称“综评档案”),如实对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状况进行记录、分析和评价。
(一)思想品德
主要考察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热爱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仁爱友善、团结互助、行为习惯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与学生行为规范、思想品行等密切关联的行为表现。
(二)学业水平
主要考察学生各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学习能力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重点是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性学习的经历与成果,以及学习习惯、学习态度、学习意志力、学习规划能力等。
(三)身心健康
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身体机能与运动技能、体育锻炼习惯与健康生活方式,以及心理健康状况、安全素养等。重点是学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体育运动技能掌握情况、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表现、课余体育训练情况、自我生活管理情况,以及自我认知、人际关系、情绪特点和青春期适应情况,安全知识、安全意识与相关技能情况等。
(四)艺术素养
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学生参加各类艺术活动的经历和水平。
(五)社会实践
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探究和调查研究所形成的创新意识、劳动意识和技能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职业体验活动、创新活动的经历与收获等。 评价方式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运用重要观测点定量评价、写实记录与多元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具体包括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写实记录、评语评价和档案呈现等方式。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基于25个重要观测点是否达标,最终得出达标或不达标两种结果;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通过写实记录完成;评语评价由学生、家长及教师等多方主体完成;档案呈现由“信息平台”自动生成。 评价程序
综合素质评价程序分为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写实记录、提交评语、公示确认与档案呈现等五个环节。
(一)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由学校和家长在“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表(基本指标)”(见附件1)和“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标准”(见附件3)的25个重要观测点中,根据学生的现实表现在“是否达标”栏目勾选“是”或“否”。重要观测点按学期(第六学期不评价)进行评价。最终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种。学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达标有两种途径:一是学生每学期25个重要观测点中有20个达标,则本学期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达标,如果5个学期皆达标,则该生在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达标;二是学生在5个学期累计共有105个指标达标,则该生在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达标。评价结果由“信息平台”自动生成,学生与家长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可按程序提出申诉。
(二)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写实记录。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可由学生在教师和家长的指导下,在“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表(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写实记录)”(见附件2)中填写,记录自己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与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并上传竞赛获奖证书、荣誉类证书以及其他值得呈现的相关材料。不要求五个方面全部填写,可有选择地填写,能随时在“信息平台”录入,在档案生成前多次修改更新。
(三)提交评语。评语包括学生自我陈述、学生成长亲子共评与班主任评语,在“信息平台”上录入。初一至初三上学期对学生每个学期的成长情况进行学期评价,初三下学期对学生初中阶段的个人成长情况进行整体评价。
1.学生自我陈述。每个学期末,学生通过反思本学期的成长经历,用典型事例说明个人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品行的情况,个人兴趣特长、优势、潜能等认识自我的情况,遇到问题、困难是否主动与他人沟通并寻求解决问题办法的情况,尝试用创新的方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以及欣赏他人优点的情况。
2.学生成长亲子共评。家长留出足够的时间,营造亲子交流的良好氛围,与孩子充分交流讨论后,录入“信息平台”。内容包括亲子关系以及孩子的成长经历、所取得进步、所遇困难、解决过程、存在的不足与努力方向。
3.班主任评语。班主任要在全面了解学生成长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学生每学期及初中三年成长过程的表现,客观填写评语。
(四)公示确认。学生毕业前,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五)档案呈现。学生毕业前,“信息平台”合成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结果、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写实记录和评语,形成 “综评档案”,由学生与家长共同签字确认,确认后不能更改。初中学校对“综评档案”进行存档。 评价结果的使用
(一)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教师和家长要在教育教学过程及日常生活中,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二)作为学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的依据。
初中学校要将学生的“综评档案”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使用。
“综评档案”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达标的学生可以参加所有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不达标的学生,不能报考广东省一级高中学校。
“综评档案”不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比较条件。2018年印发的《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教规﹝2018﹞4号)中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的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三)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依据。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把学校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管理水平以及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实施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见附件4),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和督导,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评价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要在全市抽取一定比例的学校进行核查。
(二)做好宣传培训。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要利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支持综合素质评价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专题培训,宣讲与培训做到全覆盖,引导教师、家长和学生主动完成综合素质评价任务。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推广综评工作典型学校的先进经验。
(三)明确主体责任。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参考《工作指引》制订本区的实施细则,加强统筹协调,为学校开展校外实践等活动搭建平台,并将学校开展综评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学校办学水平、管理水平及校长履职的重要依据。学校要履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主体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及时处理申诉、投诉和建议。
(四)强化信息管理。市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并优化“信息平台”,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五)形成素质教育强大合力。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社会公益资源统筹力度,鼓励和支持各类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公益性机构以及高科技企业免费或优惠为学生开放。学校要充分利用资源,寻求支持,为学生成长提供平台和机会。引导家庭积极配合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多途径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努力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强大合力。
(六)健全监督机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监督机制,公开举报电话和网站。学校要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对涉及综评工作的相关申诉进行核查并及时反馈。学生或家长对学校申诉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等行为,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违反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本方案自2020年12月10日起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开始实施,有效期为3年。《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方案(试行)》(深教﹝2018﹞528号)同时废止。
附件:1.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表(基本指标)
2.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表(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写实记录)
3.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标准
4.《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实施工作指引
附件2:
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表(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写实记录)
学生在教师、家长指导下,记录学习生活过程中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与社会实践等方面的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并上传竞赛获奖证书、荣誉类证书以及其他值得呈现的相关材料(不要求五个方面全部填写,有选择地填写能够充分展现自己个性特长、突出表现的方面)。
一级指标 | 写实记录要点 | 上传证明材料 (竞赛获奖证书、荣誉类证书以及其他值得呈现的相关材料) |
思想品德 | 如实记录学生在综合素质基本指标的6个观测点以及参加班团活动、国际友好交流、志愿服务等各类活动方面的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以及获得的奖励和荣誉,例如获得的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德育类或综合类荣誉称号,并上传相关证书。 | |
例1:李××2020年12月参加爱国主义演讲比赛,被评为一等奖。 例2:赵××与父母一起在2020年10月2日-6日重走长征路,并谈感想与收获。 | ||
学业水平 | 如实记录学生在综合素质基本指标的5个观测点以及在优势学科领域学习、非母语学习、第二外语学习、市区级小课题研究等方面的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例如获得校级以上学习类奖励或荣誉称号(含竞赛等),并上传证书。 | |
例1:王××主持的深圳市××区2020年度立项小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区优秀奖。 例2:张××2020年11月参加“模联”活动,并谈感想与收获。 | ||
身心健康 | 如实记录学生在综合素质基本指标的5个观测点以及在参加学校社团、心理活动比赛,体育项目(包括棋类)、体育社团及各种体育竞赛活动,或记录一项能长期坚持的体育活动或体育爱好。掌握1-2项体育技能等方面的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例如获得区级以上体育竞赛奖项,并上传竞赛获奖证书。 | |
例1:李××2020年12月参加深圳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获跳远一等奖。 例2:周××在遇到同学误解,从耿耿于怀到最终释怀的心路历程,并描述过程与感受。 | ||
一级指标 | 写实记录要点 | 上传证明材料 (竞赛获奖证书、荣誉类证书以及其他值得呈现的相关材料) |
艺术素养 | 如实记录学生在综合素质基本指标的4个观测点以及参加学校各类艺术活动(含书法)社团,各种艺术竞赛、展示活动等方面的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或记录一项能长期坚持的艺术活动或艺术爱好。例如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区级以上艺术类竞赛奖励或荣誉称号,并上传竞赛获奖证书。 | |
例1:孙××2020年11月参加深圳市中小学艺术展演(合唱节),获得一等奖。 例2:郑××2020年12月参加央视春晚深圳分会场节目演出,描写过程与感想。 | ||
社会实践 | 如实记录学生在综合素质基本指标的5个观测点以及参加社会实践、社会调研活动,参加学校创客社团,创客节、科技创新竞赛、职业体验等活动方面的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例如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区级以上信息类、科技创新类竞赛奖励或荣誉称号,并上传证书。 | |
例1:李××参加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主办的全国防震减灾知识大赛,获得三等奖。 例2:李××参加2020年12月深圳学生创客节,并谈感想与收获。 | ||
其 他 |
附件3:
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基本指标评价标准
一级 指标 | 重要观测点 | 评价方式 | 评价标准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
思想 品德 | 1.牢记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查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考试结果,考核学生日常表现。 | 1.能完整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理解核心价值观的内涵,达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考试要求。 2.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学生处 | 班主任 | ||
2.积极参加升旗仪式,会唱国歌,维护国旗国徽国歌的尊严。 | 查阅升旗仪式出勤率、音乐课“唱国歌”考核结果,考核学生日常表现。 | 1.参加学校升旗仪式的出勤率达到100%。 2.熟悉国歌歌词,会唱国歌,并通过音乐课“唱国歌”考核。 3.自觉维护国旗、国徽、国歌的尊严;如有与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不一致的言行,不达标。 | 学生处 教学处 | 班主任 音乐教师 | |||
3.尊敬老师,尊重长辈,遇到师长主动问好,在家孝敬长辈,待人友善。 | 考核学生在学校和家庭尊敬师长、待人友善的日常行为表现。 | 1.在学校尊敬教师及教辅工勤人员,遇到师长会主动问好。 2.在学校对同学友善,乐于帮助同学,虚心接受批评,能够和同学和谐相处,爱护比自己小的同学,具有合作精神。 3.在家里尊重、孝敬长辈,友好对待同龄人和儿童,能够与兄弟姐妹和谐相处。 | 学生处 | 班主任汇总 任课教师和 家长意见 | |||
4.讲诚信,不说谎,不作弊。 | 考核学生诚实守信的日常表现和在考试中的诚信表现。 | 1.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能改,并能主动承认错误,勇于担当,借别人的东西能够及时归还。 2.在学校及社会组织的任何考试中遵守规则,恪守考试纪律;有考试作弊行为并受到纪律处分的,不达标。 | 学生处 | 班主任 | |||
5.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性活动,学校组织的公益性活动不少于8小时。 | 查阅学生参加校内外公益性活动台帐记录。 | 具有志愿服务意识,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公益性活动,每学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性活动不少于8小时。 | 学生处 | 班主任 | |||
6.无违法行为,无欺凌行为,未受到法纪校规处分。 | 查阅受纪律处分学生记录。 | 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有欺凌行为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并受到纪律处分的(重要说明3),不达标。 | 学生处 | 班主任 | |||
一级 指标 | 重要观测点 | 评价方式 | 评价标准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
学业 水平 | 7.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科目占所学科目的比例不超过20%。 | 查阅学期总评成绩结果。 | 学期总评成绩(学校按照平时:期中:期末=3:3:4计算学生各学科成绩)不及格科目占所学科目的比例超过20%的,不达标。 | 教学处 | 各学科 任课教师 | ||
8.至少参加1项由学校(含班级)组织的小课题研究或其它研究性学习,并在学校或班级展示。 | 查看小课题或研究性学习的主题及展示情况。 | 1.至少参加1项由学校(含班级)组织的小课题研究或研究性学习。 2.研究或学习成果在学校或班级展示。 | 教学处 | 班主任 相关任课教师 | |||
9.以热点时事为主题,至少完成1次校内(含班级)不少于3分钟公开演讲。 | 考查学生演讲情况。 | 1.演讲主题与热点时事相关。 2.完成至少1次不少于3分钟的演讲,可在班会、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等课上进行,也可参加校内及校外演讲比赛等。 | 教学处 | 班主任 相关任课教师 | |||
10.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至少精读1本非教材指定的文学、历史、科技、军事、艺术、哲学等类型的课外读物。 | 查阅学生课外阅读记录等阅读资料。 | 1.精读至少1本非教材指定的文学、历史、科技、军事、艺术、哲学等类型的课外读物。 2.有阅读笔记或读后感,或思维导图,或书本批注等材料。 | 教学处 | 语文教师 | |||
11.制定学习计划,撰写学期反思。 | 查阅学生学习计划及学期反思记录。 | 1.学期初完成一份学习计划。 2.学期末完成一份学期反思。 | 教学处 | 班主任 | |||
身心 健康 | 1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标。 | 查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 | 1.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各项指标综合评价达标。 2.测试每学年一次,结果用于两个学期;特殊群体学生达标与否,由体育教师确认。 | 教学处 | 体育教师 | ||
13.参加学校组织的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 考查学生参加体育课、“两操”与阳光体育活动情况。 | 体育课、广播操、眼保健操和阳光体育活动出勤率达到100%。 | 教学处 | 体育教师 班主任 | |||
14.积极修读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积极参加讲座或沙龙及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周的各项活动。 | 考查学生参加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和活动情况。 | 按照学校要求参加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积极参加心理教育讲座或沙龙、社团及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周的各项活动。 | 学生处 | 心理教师 班主任 | |||
一级 指标 | 重要观测点 | 评价方式 | 评价标准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
身心 健康 | 15.遵守学校关于手机使用的各项规定。 | 查阅学校违纪违规情况记录。 | 遵守学校制定的手机使用规定,如有违反并受到纪律处分的,不达标。 | 学生处 | 班主任 | ||
1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每学期至少参加学校组织的应急疏散演练2次。 | 考查学生参加学校安全教育活动情况。 | 按照学校要求参加安全教育活动,每学期至少参加学校组织的应急疏散演练2次。 | 学生处 | 班主任 | |||
艺术 素养 | 17.能按要求完成音乐国家课程相关领域内容的学习,背唱2首教材歌曲(其中至少包含1首民歌或戏曲唱段或1首爱国歌曲)。 | 1.查阅音乐课出勤率; 2.考查背唱歌曲情况。 | 1.音乐课出勤率达到100%。 2.会背唱至少2首本学期的教材歌曲,其中至少包含1首民歌或1个戏曲唱段,或1首爱国歌曲。 | 教学处 | 音乐教师 | ||
18.能按要求完成美术国家课程相关领域内容的学习,独立完成1件美术作品评述以及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完成1件美术作品。 | 1.查阅美术课出勤率; 2.考查美术学习成效。 | 1.美术课出勤率达到100%。 2.独立完成1份美术作品评述,创作1件美术作品(独立完成和合作完成均可)。 | 教学处 | 美术教师 | |||
19.至少参加1项校内艺术类活动。 | 查阅参加校内艺术类活动的相关资料。 | 参加过至少1项校内艺术类活动,包括学校艺术节、班级合唱、班级音乐会、班级美术(书法)作品展、艺术展演、戏曲进校园、高雅艺术进校园等。 | 学生处 | 班主任 艺术教师 | |||
20.参加1个学校艺术类社团或完成1项艺术技能的展示。 | 1.查阅参加艺术社团的相关资料; 2.查阅艺术技能展示的相关资料,或者现场考察艺术技能情况。 | 1.参加过至少1个艺术类社团,且积极参与社团组织的相关活动。 2.独立完成1次艺术技能展示,如在校内或班级独立完整地演唱、演奏、表演1个作品,或独立评述1件美术作品,或完成1幅绘画,或完成1件手工作品,或书写一幅书法作品等。 (以上两项标准有一项符合即为达标) | 学生处 | 艺术教师 班主任 | |||
一级 指标 | 重要观测点 | 评价方式 | 评价标准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
社会实践 | 21.至少参加1次由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 查阅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资料 | 至少参加过1次由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如参观博物馆、美术馆、工业展览馆、科技馆等公益类展馆,或参观企业,或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 | 学生处 | 班主任 | ||
22.积极参与并完成好班级值日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劳动任务。 | 1.查阅班级值日记录等相关资料; 2.查阅参加学校安排的其他劳动任务的相关资料。 | 1.积极参与并认真完成班级值日,没有无故逃避值日的现象。 2.积极参加并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劳动任务,如大扫除、劳动实践教育活动等,没有无故逃避劳动的现象。 | 学生处 | 班主任 | |||
23.每周至少完成1次家务劳动,每天整理好自己房间。 | 查阅学生参加家务劳动和整理房间相关资料,如照片、视频等。 | 1.每周至少独立完成1次家务劳动。 2.每天独立整理好自己的房间,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 学生处 | 班主任汇总家长或宿舍管理教师的意见 | |||
24.积极参加“金点子”大赛,提供1个“金点子”。 | 查阅学生参加“金点子”大赛的相关资料。 | 积极参加班级组织的“金点子”大赛,至少提供1个好创意或好问题,如为班级、学校、城市发展建言献策,或解决生活中的小问题,或是科技创意小灵感等。 | 学生处 教学处 | 班主任 | |||
25.参加学校科普教育或科技创新活动,如科技节、创客节、信息类竞赛(电脑制作、机器人、编程等)、“三模”比赛(航模、海模、车模)、小制作展出、小发明比赛等。 | 查阅学生参加学校科普教育或科技创新活动相关资料. | 参加过学校组织的科普教育或科技创新活动,如科技节、创客节、信息类竞赛(电脑制作、机器人、编程等)、“三模”(航模、海模、车模)比赛、小制作展出、小发明比赛等等。 | 教学处 | 班主任 信息技术与 科技社团 教师 |
重要说明:1.“评价标准”栏,重要观测点中有2项及以上标准的,除特别注明外,其中有1项不达标,该重要观测点不达标。
2.上述表格中的“出勤率”指除病假、事假等正常请假之外的统计结果。
3.有以下行为之一,屡教不改、情节严重且受到校级及以上处分的,第6个重要观测点不达标。⑴无故迟到、早退、旷课、夜不归宿;⑵携带管制刀具;⑶校园欺凌、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⑷吸烟、饮酒;⑸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⑹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⑺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⑻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⑼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⑽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和法律的不良行为(如猥亵凌辱他人、吸毒等)。
附件4:
根据《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以下简称《综评方案》),为进一步强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职责,推进并落实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下简称“综评”)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责
市教育行政部门是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我市《综评方案》和实施工作指引,建立“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在推进、实施“综评”工作中,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优化《综评方案》。深入了解学校、学生和家长各方实际,力求“信息平台”操作简明易用;做好风险防控,确保“信息平台”安全平稳运行,确保师生信息安全。
(二)负责市级“综评”培训,面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社会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成立“综评”政策宣讲团,指导,帮助区、校开展“综评”工作。做好“信息平台”运用的市级培训。
(三)做好典型经验推广,强化督导检查。每年在全市抽取一定比例的学校进行核查,宣传推广“综评”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学校,及时纠正和查处“综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教育督导部门要将“综评”工作纳入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范畴,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市直属学校要在“综评”工作中发挥先行示范作用。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责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是“综评”工作实施的责任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建立“综评”管理机制,成立区“综评”工作领导小组和政策指导专家组,明确区级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区“综评”方案实施细则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按照“一区一案”的原则,组织开展区级“综评”培训。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管辖区学校“综评”工作的开展,将学校开展“综评”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学校办学水平、管理水平以及校长履职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对“综评”政策的宣传与解读,政策指导专家组应根据辖区学校需求开展政策宣讲“帮扶”工作。
(四)为辖区学校开展校外实践等活动搭建平台,挖掘潜力,开发资源,提供安全、多样、切实可行的社会实践活动。
(五)建立和完善“综评”工作监督机制,受理辖区学校、师生及家长的咨询、投诉、复议等事宜,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区教育督导部门及挂牌责任督学要督促、检查辖区学校开展“综评”工作,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 初中学校的工作职责
各初中学校是“综评”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坚定立德树人的正确办学方向,积极探索、形成办学特色。主要职责是:
(一)健全“综评”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学校“综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综评”工作。明确“综评”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根据工作需要下设指导组、监察组和评价组。指导组主要负责“综评”政策宣讲,组织全员培训,保证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监察组主要负责接受教师、学生及家长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投诉和复议申请,不断优化改进学校“综评”工作;评价组具体负责所在班级的“综评”工作,指导学生记录“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
(二)坚持“五育”并举,形成教育合力。根据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学校“综评”方案实施规程,建立工作机制,健全管理制度,统筹德育、教学、团委、少先队等相关部门,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具体要求,全面推进“综评”工作。
(三)坚持全员培训,落实 “全覆盖、全达标”要求。培训对象为全体教师、学生和家长,培训内容包括政策宣讲、平台应用及具体工作要求。通过培训和宣传,提高师生及家长对“综评”目的和意义的认识,激发参与“综评”工作的积极性;指导学生应用“信息平台”记录“个性特长与突出表现”,正确引导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自我发展、全面发展。
(四)坚持安全第一,稳妥实施“综评”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时要以保证学生人身安全为前提,提前做好安全预案。
(五)坚持诚信为本,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综评”工作要充分听取相关中层干部、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的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优化和改进“综评”工作。
(六)建立“综评”结果审查、复议制度。“综评”指导组与评价组对每学期评价结果的申诉或投诉进行共同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综评”工作领导小组对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价不达标的学生进行统一终结审核,并对记录和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受理学生、家长的咨询、申诉和投诉在一周内反馈复议结果。 学籍异动与“综评”工作
(一)转学
1.市内转出:学生申请转出,转出学校必须完成该生在本校期间的“综评”,再同步办理“综评”和学籍转出手续。
2.市内转入:转入学校在接纳学生转入时,应先确认转出学校已完成了该生在转出学校期间的“综评”,再同步办理“综评”和学籍转入手续。
3.转出外地:从我市初中转出外地学校的学生,如转入学校已开展“综评”的,学校根据转入地要求提供该生的“综评”信息;如转入学校未开展“综评”的,从学籍转出学期起在“信息平台”中对该生的“综评”信息作冻结处理。
4.外地转入:从外地转学进入我市初中的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已经开展“综评”的,该生“综评”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后导入“信息平台”;如学籍所在学校未开展“综评”的,学校从转学入学期起对该生实施评价。初中毕业时按实际在籍学期的基本指标评价达标情况形成初中阶段的“综评”达标结果。
(二)休学、复学
学生休学时,从休学学期起在“信息平台”中作冻结处理,复学后予以解冻,并调整至对应班级。
本指引与《综评方案》同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