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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政策类信息定向推送制度(试行)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政策类信息定向推送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政策类信息定向推送工作机制,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20〕53号)要求,结合市科技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政策类信息,是指市科技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政策类文件,以及为落实上述文件而制定的工作通知、申报指南等信息。
  第三条 定向推送的对象主要包括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创投机构、孵化载体运营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和创新服务主体,根据具体信息的覆盖范围确定。
  第四条 定向推送的渠道主要包括市科技局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广州创新”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短信、政策宣传册、线上/线下政策宣讲活动等。鼓励创新政策推送方式。
  第五条 信息推送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市科技局所有政策类信息均应通过局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广州创新”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
  (二)市科技局印制《广州市科技创新与人才政策简明手册》,通过调研、服务、政策宣讲等活动对相关主体进行精准发放。
  (三)各处室应建立覆盖本处室服务对象的信息推送渠道,通过微信(群)、QQ(群)、短信等形式进行定向推送,或指引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查阅相关信息。
  (四)各处室应积极组织或参加政策宣讲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等方式对各类主体进行政策定向推送。
  第六条 政策类信息按“谁制作,谁推送”的原则由制作信息的经办处室负责推送。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20年9月30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