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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等关于印发《深圳市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7—2018年)》的补充通知 失效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7-2018年)》的补充通知
(深人环规〔2017〕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妥善解决我市报废车回收场地不足等问题,保障老旧车提前淘汰工作有序开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将《深圳市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7-2018年)》中关于国Ⅰ汽油车第一阶段的补贴时间,由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调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2月14日;第二阶段的补贴时间由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相应调整为2018年2月15日至2018年6月30日。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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