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拓展异地务工人员享受公共服务广度和深度的意见
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拓展异地务工人员享受公共服务广度和深度的意见
(中委〔2013〕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加快推进社会融合的要求,积极探索破解城市二元结构,切实提高异地务工人员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促进我市社会和谐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优化积分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异地务工人员最为关心的入户入学问题,将更多的基本公共服务纳入积分制服务管理范畴,稳步推进全市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水平,夯实建设幸福和美中山的社会基础。
2.目标任务。近期目标是努力满足异地务工人员入户入学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中期目标是逐步实现异地务工人员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共享基本公共服务、共享平等发展机遇;远期目标是实现全体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优化积分入户机制
3.合理确定每年积分入户规模。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和融入城镇工作的意见》(粤人社发〔2011〕306号)精神,不断优化积分项目,降低积分门槛,创新积分排位,扩大覆盖人群,并根据城市承载力和入户申请人员素质等因素,合理确定每年全市积分入户规模。具体积分入户规模由市积分服务管理联席会议根据省、市的要求研究确定,原则上要求每年取得入户资格人数不少于2012年的水平。
4.初次积分入户排位按需分配。初次积分入户排位充分体现公平主导的均衡性政策,实行分镇区积分入户排位。在综合考虑各镇区异地务工人员占全市异地务工人员总量的比例、各镇区每年通过积分制申请入户的实际人数、各镇区可提供的公办学位数量等因素基础上,结合镇区意见,合理分配各镇区每年的初次入户名额。积分在我市入户准入线以上的,可获得属地镇区入户资格,以满足各镇区对不同类型人才的引进需求。
5.二次积分入户排位注重素质。二次积分入户排位着重突出效率主导的发展性政策,将分镇区积分入户排位未能取得入户资格的申请人,按积分高低进行全市二次积分排位。综合考虑申请入户人员素质、公办学位数量等因素,合理划定当年全市的入户分数线(必须在我市积分入户准入线以上),将高素质的申请人纳入当年的积分入户范围。凡符合当年全市二次积分排位入户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可在提出积分入户申请的镇区办理积分入户手续。对获得积分入户资格人数占当地非户籍常住人口数比例高于全市比例的镇区,予以通报表彰。
三、拓展入学公共服务
6.扩大免费义务教育范围。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调整完善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通知》(粤财教〔2012〕94号)精神,加大市镇两级财政对义务教育的投入,逐步将免费义务教育补助范围从中山市户籍和符合各镇区免费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扩大到在全市普通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就读的并且父母已纳入我市积分服务管理的学生。具体补助办法由市教育局和财政局研究制定。
7.增加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全市各镇区以201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为基数,确保今后公办学位数不再减少。按照“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要求,各镇区将满足户籍学生(包括非本镇区的户籍学生)入学后剩余的公办学位,拿出80%以上用于安排积分入学。有条件的镇区,可通过购买优质民办学位来弥补或增加公办学位。购买学位的费用以我市公办学位的生均经费为标准,按照实际购买的优质民办学位数量直接拨付经费,实行钱随人走,专项用于减免在民办学校就读公办学位学生的部分学费。
8.规范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加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登记工作,建立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和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掌握随迁子女的数量、分布和流动趋势,为深入开展积分入学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严禁民办小学、初中未经许可超规模、超班额办学和跨市域招生,超规模、超班额和跨市域招收的学生不纳入免费义务教育补助范围,所需经费由办学者自行承担。
9.加强教育督查考核。将确保落实免费义务教育补助、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学生入读公办学校的比例逐年提高等重点工作,纳入中山市镇区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市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对各镇区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对工作未能落实的镇区,要追究相关责任。
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0.增强积分制服务内容。逐步将更多的基本公共服务内容纳入积分制管理,建立涵盖入户待遇、义务教育、住房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区服务、计划生育、卫生保健等内容的积分指标体系,稳步推进异地务工人员根据积分分段享受各项基本公共服务。
11.拓展社会保障覆盖面。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方案》(粤府办〔2012〕19号)精神,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异地务工人员在读子女纳入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享受与户籍学生相同的财政补助。鼓励异地务工人员自觉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实现同缴费、同待遇。
12.扩大住房保障受惠面。通过逐步增加积分制保障房房源、探索对自行租房给予适当货币补贴等各种途径,让更多符合积分条件且遇到实际困难的异地务工人员享受住房保障优惠。鼓励产业园区建设异地务工人员公寓或在园区周边统一租赁住房供异地务工人员居住,切实解决异地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
13.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市镇两级加大财政投入,对纳入积分制服务管理的异地务工人员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尤其是针对在我市长大的异地务工人员下一代,通过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其谋生技能,减少因无业或失业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14.延伸救济保障服务。探索将临时困难救助等户籍人口享受的部分民政保障待遇,逐步向参与积分制服务管理且符合临时困难救助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延伸。加大对异地务工人员的司法救济力度,确保经济上有困难的异地务工人员能得到及时的司法援助。
五、完善积分管理制度
15.强化全市统筹协调。创新积分制服务管理运行机制,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定期组织市流动人口办、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局、市住房保障办等单位召开积分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具体负责制定入户入学年度计划、调整积分项目和权重、拓展基本公共服务内容等工作,不断推动积分制服务管理更科学更高效,更加切合广大异地务工人员的需求。
16.优化积分管理流程。建立和完善全市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逐步推行网上积分申请和材料审核。推行并联审核机制,各相关部门统一审核标准,精简审核程序,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审核,推进积分审定和资料核实在不同部门之间有效衔接,切实提高积分服务管理的效率,最大限度地实现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