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的通告
- 制定机关: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 发文字号: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8号
- 公布日期:2020.03.26
- 施行日期:2020.03.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的通告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8号)
当前,境外疫情扩散蔓延,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对入境人员的健康服务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0年3月27日6时起,从广州地区口岸入境人员(含港澳台地区,含中转旅客),目的地为广州市及广东省外的,全部就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全部进行核酸检测,集中隔离食宿费用自理。目的地为广东省内其他地市的,由各地市接回,按照要求在目的地进行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本通告失效日期另行通知,此前发布的各有关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6日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