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珠海市物价局关于珠海市调整自来水价格听证会的通告

珠海市物价局关于珠海市调整自来水价格听证会的通告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珠海市物价局拟于近期召开调整自来水价格听证会,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3名,其中消费者11名(居民用户6名,企业用户5名),市大代表2名,市政协委员2名,政府有关部门人员3名,专家学者2名,市消费者委员会1名,经营者2名。
  二、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10名。
  三、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
  四、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和与会采访新闻媒体的产生方式。
  (一)居民用户参加人6名,其中1名为低收入群众,委托市民政局推荐产生,其余5名居民用户参加人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通过随机抽取并邀请新闻媒体现场监督的方式产生。企业用户参加人由我局委托相关行业协会推荐产生。
  (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政府有关部门、消费者委员会、经营者等参加人,分别由所在单位推荐后由市物价局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由市物价局聘请。
  (三)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采取随机选取并邀请新闻媒体现场监督的方式产生。
  (四)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由市物价局邀请。
  五、报名条件
  (一)居民用户参加人报名条件
  1、我市辖区范围内(东区海岛除外)居民用水户,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3、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充分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并能够如实、客观地反映意见;
  4、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5、 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召开听证会的通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职业、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旁听人员: 能够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六、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居民用户参加人或者旁听人员的,可凭身份证直接到我局物价管理科填表报名,或登陆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www.zhdpb.gov.cn)下载相关报名表格,按要求填写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或邮寄到市物价局物价管理科。 报名时间:2013年1月4日至1月14日17:30,截止时间以市物价局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报名地点:珠海市紫荆路30号4楼,联系及传真电话:2255839。
  七、召开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告。
珠海市物价局
2012年12月29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