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价局关于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价〔2014〕20号)
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振戎燃气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广州中油洁能燃气连锁有限公司、广州一汽巴士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
各公司关于核定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就我市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2月11日零时起,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最高限价为4.93元/升。
二、各车用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于每月15日前,根据本公司车用液化石油气进货增值税发票和销售发票,制作上月车用液化石油气原材料进货成本汇总表、车用液化石油气销售情况汇总表报送我局。
广州市物价局
2014年1月30日
201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