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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局、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等关于印发广州市传染病远程传播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广州市卫生局、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广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关于印发广州市传染病远程传播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
(穗卫〔2006〕18号)


各区(县级市)卫生局、交通局,铁路公司、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各分局,***国际机场管理局:
  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境外传入或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和交通秩序,根据省卫生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粤卫〔2006〕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局、市交通委员会、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组织制定了《广州市传染病远程传播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机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共同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广州市卫生局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
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广州市传染病远程传播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机制

  根据省卫生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粤卫〔2006〕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加强有关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预防传染病患者、染疫动物和受生物污染物品从口岸和交通工具进行进行远程传播,更好地开展我市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特建立以下协调机制。
  一、 成立广州市传染病远程传播预防控制工作协调小组
  (一) 组成人员
  组长: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         熊远大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       叶 波
  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陈胤瑜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总经济师    吴候辉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  王天喜
  成员:广州市卫生局疾控处处长       黄 荣
  广州市卫生局应急办主任       马坚奋
  广州市卫生局法监处处长       傅怡光
  广州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胡晓民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处副处长    黄川高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劳卫处副处长  邓 留
  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监管处处长 王雄英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卫生处处长  李统佳
  (二) 主要职责
  广州市传染病远程传播预防控制工作协调小组主要负责防治工作、疫情处理以及相关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二、 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广州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做好全市传染病疫情的监测、信息分析汇总及疫情通报、组织开展重大传染病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负责对进出广州各铁路车站和乘坐列车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将发现的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移交指定的医疗机构处理,防止传染病通过列车传播。
  (三)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乘坐公路、水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交通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指导广州港务局负责水路客运防病工作。
  (四)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国际卫生条例》等要求,负责组织做好出入广州口岸的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集装箱、行李、货物、邮包等的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管和卫生处理工作,及时收集和提供国外传染病疫情信息。做好“就诊方便卡”的发放登记工作。
  (五)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卫生处负责对乘坐国内飞机的乘客及工作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将发现的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移交指定的医疗机构处理,防止传染病通过飞机传播。
  (六)各部门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建立并完善疫情通报制度、健康告知制度及可疑传染病病人报告制度、传染病病人交接制度、传染病定点医疗制度等工作制度,并定期对各部门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联合监督检查。
  三、建立部门例会制度
  五部门建立例会制度,每年召开1-2次。会议的内容是通报疫情和防治工作情况,协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部门均可根据防控工作需要,提议并组织召开临时协调会议。
  每次例会(或临时会议)前,各方提出会议计划,研究讨论的主题,会后印发会议纪要。
  四、专家资源共享
  (一)市卫生局将根据传染病防治的不同领域,在各市级专家组的基础上,增加铁路、交委、检验检疫、旅游和民航部门的专家,共同组成专家组。
  (二)五部门建立专家定期会议制度,研究讨论传染病防治工作中所涉及到的专业技术问题,并根据需要组织各方专家对疫情进行分析预测,共同研究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形成工作建议报告五局(委)。
  (三)五部门可互派专家参加相关学术会议,联合开展研究、咨询和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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