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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关于金湾区三灶湾大堤1号水闸重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关于金湾区三灶湾大堤1号水闸重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金湾区联港基础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审批<三灶湾大堤1号水闸重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的请示》(珠金联〔2017〕97号)及附件收悉,经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研究,现将该项目(编号:2017-440404-48-01-800181)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如下:
  一、金湾区三灶湾大堤1号水闸重建工程位于坭湾门水道以西珠海大道以南现坭湾门大桥西桥头南侧,规划拟建1主排河入白龙河的出口处,是1主排河入白龙河的控制性建筑物。现状1号水闸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设计标准偏低,经过几十年的运行,现状该闸已经十分破旧,存在闸室沉降、倾斜、启闭排架露筋和混凝土老化等安全问题。根据《珠海市金湾区三灶湾大堤1号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的主要结论“1号水闸防洪(潮)标准严重偏低,多项运用指标不满足要求……按《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该闸被评定为四类闸,需降低标准运行或报废重建”,鉴于1号水闸担负着珠海市西部中心城区防洪(潮)、排涝重任,本工程的建设是必要的。
  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三灶湾大堤1号水闸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发改建〔2017〕75号),同意本工程建设。
  二、水文
  同意本工程选取三灶站为潮位及雨量依据站,选取白蕉站为参证站。
  同意设计洪潮水位采用2011年珠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发送珠江三角洲主要测站设计潮位复核成果协调会会议纪要的函》(珠水规计函〔2011〕312号)发布的三灶站设计潮位成果。
  三、工程地质
  (一)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特征周期值为0.35s,相应动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二)同意工程地质条件评价结论和建议。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工程任务。拆除重建三灶湾大堤1号水闸,主要任务为防洪(潮)、排涝,兼顾景观要求。
  (二)工程规模。1号水闸按5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设计设计排水流量为139m3/s,3孔,单孔净宽8.0m,总净宽24.0m,规模为中型。并请研究和预留10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的有关事宜。
  五、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一)工程等级和标准
  1.同意三灶湾大堤1号水闸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
  2.同意防洪(潮)标准采用50年一遇设计高潮位3.46m(黄基,下同)。
  3.同意排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1天排干,遭遇外江水位5年一遇最高潮水位2.53m。
  (二)水闸轴线选择
  同意水闸选址及布置原则,同意原址重建1号水闸。
  (三)水闸总布置
  1.同意水闸按平底开敞式轻型结构布置。顺水流方向布置:围内排水渠道、防冲槽、海漫、消力池、闸室段和外海侧消力池、海漫、防冲槽、排水渠道等。垂直水流方向布置:闸室、空箱、进出口翼墙、交通桥、检修桥、控制室、管理房、引堤、堤顶公路等。
  2.同意工作闸门与启闭设备组合采用“升卧式平板钢闸门+固定卷扬式启闭机”方案。
  (四)水闸主要建筑物
  1.闸室。1号水闸闸室为3孔,单孔净宽8.0m,总净宽24.0m,闸室底板高程-2.00m,桥面高程5.50m,启闭平台高程8.00m,闸室顶部内港侧设6.0m宽交通桥面板,交通桥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启闭平台上部设置景观造型。
  2.消力池。内港侧消力池总长度为9m,深度为50cm,外海侧消力池总长度为11m,深度为50cm,消力池底板高程-2.50m。
  3.海漫。外海、内港海漫由干砌石、浆砌石海漫组成,厚度为50cm,下设50cm厚砂石垫层,海漫高程-2.00m。
  4.防冲槽。内外出口设抛石防冲段长4m,厚度1m,下设30cm石渣垫层。
  5.两岸连接建筑物。水闸闸室两侧各设一个空箱,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空箱底板高程0.00m,顶部高程由闸顶高程5.50m,通过1:20坡度渐变至顶堤高程。
  (五)地基处理
  基本同意地基采用预应力砼管桩与水泥土搅拌桩相结合的处理方式。
  (六)边坡设计
  基本同意基坑边坡采用放坡开挖结合钻孔灌注桩支护方案,施工期间应加强监测,确保基坑边坡安全。
  六、机电及金属结构
  (一)同意水闸按照每孔设1扇露顶工作闸门,共3扇;闸门双向挡水,启闭设备按一门一机配置。
  (二)同意采用2×160kN固定卷扬式启闭机,配备室外型机罩。
  (三)同意闸门、拉杆、锁定梁及门槽外露部分选用RMAL合金复合涂层防腐。
  (四)同意电气设计方案,1号水闸引一回10kV线路作为其电源,设1台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外供电源需与当地供电部门确认相关项目及费用。
  (五)基本同意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
  七、施工组织设计
  1.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工期12个月。
  2.基本同意施工围堰采用模袋砂围堰,导流设计标准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外围堰堰顶高程3.60m,宽度3m。内围堰堰顶高程2.00m,宽度3m。内外围堰均不考虑通车。
  八、工程建设征地
  (一)基本同意工程建设永久占地20.55亩,工程临时占地75.84亩。
  (二)基本同意实物指标调查范围、内容和方法。
  九、工程管理
  (一)基本同意工程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设计,工程由金湾区防洪设施管理中心管理。按照相关规定,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应由编制管理机构确定,请建设单位尽快取得增加管理单位人员编制相关批复文件,并报我局备案。
  (二)同意新建配套业务用房面积216m2。
  (三)基本同意工程年运行管理费的计算原则和方法,本工程新增年运行费用约为140.57万元。
  十、设计概算
  同意设计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工程总投资3745.8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197.36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34.85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275.48万元、临时工程463.45万元,独立费用393.45万元,基本预备费173.23万元,专项费用108.07万元。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该工程概算报发改部门批准。
  十一、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请建设单位及时报送施工图审查。
  请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基建程序,落实工程建设资金,加强工程监管,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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