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统计局关于事实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通告
汕头市统计局关于事实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通告
根据国家、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2012年起,我市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实行企业联网直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联网直报对象
全市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限额以上的批发和零售企业、限额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能耗达到万吨标煤以上的第三产业等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二、企业网上直报登录网址
http://WWW.gdstats.gov.cn(上有“联网直报”的链接)。
三、联网开通时间
2011年年报表开网时间:2012年2月18日,2012年定期报表开网时间:2012年2月25日;具体各表种的网上上报时间按所在统计机构布置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所有上述联网直报企业必须依法履行统计报表填报主体的法定责任和义务;法定代表人必须依法履行“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所有上述联网直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规定的报表表种及上报时间,按时、全面网上直报各种统计报表。
(三)所有上述联网直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省统计局与信息安全部门联网直报系统应用等级保护的要求,使用网上数字身份认证(CA证书),保障上报数据的安全,确保企业联网直报系统正常运行。
(四)完善企业内部统计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健全联网直报工作机制;配备专用计算机,开通互联网专线,确保网上直报的数据质量。
(五)法律责任。联网直报对象必须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网上填报报表,不得瞒报、虚报、迟报、拒报,违者将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