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关于印发《广东省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发文字号:粤发改稽察〔2016〕155号
- 公布日期:2016.03.07
- 施行日期:2016.04.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法制办关于印发《广东省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发改稽察〔2016〕15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规定管理办法》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规定管理办法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法制办
2016年3月7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法制办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