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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增城市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转发关于我市推行镇(街)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增城市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转发关于我市推行镇(街)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增委办发[2000]2号)


各镇(街)、市直局以上单位:
   市委农村基层办《关于我市推行镇(街)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增城市委办公室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我市推行镇(街)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密切群众关系,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推行镇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办[1999]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推行镇(街)政务公布实施意见:
   一、公开的目的和指导思想
   在全市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的民主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镇(街)政务公开,是扩大基层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推行镇(街)政务公开的目的: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精神,推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纠正不正之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六个好”(好班子、好队伍、好路子、好制度、好作风以及好的工作格局)水平。 推行镇(街)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正确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农村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扩大基层民主,推动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二、公开的内容
   推行镇(街)政务公开要从干部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凡属村镇(街)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原则上都应公开,具体要求做到“八公开”。
   (一)目标规划公开。镇(街)发展总体规划,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实施结果公开。
   (二)财务公开。镇级财政的预算和决算,所有款项(包括债权债务、扶持捐赠、救灾救济等)的收支,干部奖金发放,接待费、公车使用等情况和审计结果公开。
   (三)集体资产情况公开。镇(街)集体企业和资产的经营、承包及其变更,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数量及补偿,工农业建设用地中土地受益及收支情况,基建项目的立项、招标、承建设进度、验收结算公开。
   (四)镇(街)干部使用情况公开。镇(街)管理的干部和单位职工的选拨任用、调入和招聘的条件、程序的结果公开。
   (五)勤政廉政情况公开。镇(街)领导执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落实廉政建设和考核评议情况公开。
   (六)农民负担情况公开。上级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规定和执行情况公开,定期公布镇(街)统筹费的预、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使用情况公开。
   (七)计划生育情况公开 。镇(街)人口规划和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各村和镇(街)属各单位计划生育完成情况和计划外生育的征收、管理、使用等情况公开。
   (八)机关部门的办事程序公开。镇(街)属财政、税务、粮食、国土、工商、建设、供电、公安、劳动、司法、教育、民政和计划生育等机关部门的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办事结果公开。
   三、公开的形式
   镇(街)政务公开的形式,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到因地制宜、重点突出、注重实效。各镇(街)可从实际出发,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一)设立政务公开栏。镇(街)属部门政府(办事处)及其大院外的镇(街)属部门要在门口或方便群众阅读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布有关内容,以及政务活动的相关决定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公布内容应根据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的转移,及时更新。
   (二)召开政务发布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政务了布会,发布政务动态、信息;总结部署工作;针对热难点问题,以及群众得出的有关事宜作出公开答复和解释。有条件的要同时通过广播、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向全镇(街)广播或转播。
   (三)开设政务论坛。围绕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作部署,组织各界人士公开讨论、论证,引导群众通过各种途径提出建议、表达意见。
   (四)创办政务信息专刊。刊登镇(街)各个时期的任务工作动态、工作信息,有关工作部署、行划和经验材料,并发给有关单位和人员,方便干部群众参政议政。针对政务活动的热点问题利用信息专刊作公开的答复和释疑。政务信息专刊的编印,原则上与政务发布会和政务公开栏同步进行。 
   四、公开的监督措施
   为使镇(街)政务公开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各地要针对公开的内容、性质和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并公布监督检查情况。
   (一)人大监督。镇人大要依法监督政府工作,定期听取镇人民政府工作汇报,审议各项重大政务,评议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有关部门驻镇单位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对政务公开的执行情况进行察,检查,对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时效性、公正性进行监督。
   (二)纪律监督。镇(街)纪检、监察部门要督促有关部门召开好政务公开为主题的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抓好反腐保廉工作,认真受理农民群众的来信和来访,加大对政务公开活动的监督力度,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人和事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群众监督。一是民主评议监督。由镇人大、镇(街)纪委牵头,党代表、人大代表、民主党派代表、企业领导人员、离退休人员、村干部和群众代表组成专门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民主评议监督活动,广泛听取群众呼声,提出监督意见,及时反馈给镇(街)党委、政府(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二是群众直接监督。可以通过设立热线电活、群众意见反馈信箱、举办民主议政日活动、组建信息员队伍等渠道,倾听干部群众的意见的建议,欢迎干部群众参与监督、参政议政。
   (四)组织监督。市委、市政府一是对镇(街)政府(办事处)及各有关单位的政务公开、反馈渠道、整改措施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二是组织审计部门对镇(街)及有单位的财政预算和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定时或不定时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意见,限期改正。
   五、公开的具体要求
   全市镇(街)政务公开工作总的部署是:2000年1月全面铺开,2000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硬件建设和实行公开制度,6月进行检查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一认识。各镇(街)党委、政府(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的精神,加深对推行镇(街)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镇(街)党委、政府(办事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部署。要把政务公开列入镇(街)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将执行政务公开制度情况作为选进和奖惩的依据。
   (二)加强领导。市委组织部、农村基层办负责牵头协调镇(街)政务公开工作。由市纪检监察、宣传、农办、民政、审计、人事、计生、司法等部门派干部组成协调机构,成立市镇(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一名市领导分管这项工作;各镇(街)要成立指导小组;要在党委、政府(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地有领导地进行。
   (三)稳步推进。各镇(街)要按市的统一部署,认真规划,摸索经验,稳步铺开。各镇(街)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以及有关部门驻镇(街) 要把镇(街)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以及有关部门驻镇(街)单位的业务公开、学校的校务公开、医院的院务公开、工厂企业的厂务、企务公开、农(林)场有场务公开结合起来,从组织领导到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程序、监督措施、制度建设等方面,搞好衔接,做到相互促进,整体推进。
   (四)规范管理。在全市推行镇(街)政务公开同定要重规范、重范量、重效果,不搞形式主义;要真公开,不要假公开;要长期坚持,不要一阵风。在公开内容上要突出财务和集体资产情况公开这两个重点,并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大问题都公开。在公开的时间上,要明确经党性工作公开时间和阶段即时公开的要求;在公开程序上,既要规定公开内容的提出、审议的程序上,既要规定公开形式上,要以公开栏为主,同时辅以书面、广播、电视、面对面等形式。要加强配套的制度建设,包括议事决策制度、承诺服务的制度、监督制度、意见信息反馈制度、来信来访制度、奖惩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从而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以确保政务公开的须利进行。为保证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市按照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监督措施等要求,制定政务公开的验收标准和办法。组织检查验收。
  
                                         
中共增城市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
    199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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