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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启用“穗康码”加强居住小区(村)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启用“穗康码”加强居住小区(村)管理工作的通知
(穗防控〔2020〕1号)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3号通告规定和相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决定在全市启用“穗康码”加强居住小区(村)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所有居住小区(村)根据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使用“穗康”微信小程序获取“穗康码”实施通行认证管理(有关指引详见附件)。已经在使用通行码的区,要与“穗康码”对接,实现平稳过渡。
  二、全面实施人员通行认证管理,通行人员(包括车辆驾乘人员)均需出示“穗康码”方可进入居住小区(村)。老人、儿童以及其他不具备使用智能终端设备条件的人员,可以由共同居住的成年亲属代为获取“穗康码”或直接向所在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线下申报后领取人员通行证。居住小区(村)出入口合理设置防控卡点,确保全面实施人员通行认证管理,同时继续严格落实体温监测措施,对驶入居住小区(村)车辆的驾乘人员实行逐车、逐人核查。实施人员通行认证管理后,居住小区(村)无须再对经过认证的通行人员进行信息登记。
  三、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迅速动员,充分发挥街(镇)、社区(村)、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的作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日内,全面完成本区居住小区(村)内所有居住人员个人健康自查上报以及人员通行证的办理工作,全面启用“穗康码”实施通行认证管理,落实情况及时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社区农村防控组。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积极使用“穗康码”及相关技术手段拓宽、深化其在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中的应用,及时做好有关部署,制定相关工作指引,进一步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在进行“穗康码”的推广应用过程中,要切实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安全管理,严格规范个人信息登记采集和授权使用,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和不当使用。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束之日。
  附件:居住小区(村)人员通行认证管理工作指引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

  附件
  居住小区(村)人员通行认证管理工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市居住小区(村)人员进出小区(村)实施认证管理,即每名居住人员均需出示本指引规定的“穗康码”或人员通行证后方可进入小区(村),实施人员通行认证管理后,无须再对居住人员进入进行信息登记。
  二、认证通行方式
  (一)凭“穗康码”通行。居住小区(村)人员应通过微信“穗康”小程序进行“健康自查上报”,并凭获取的“我的穗康码”进入小区(村)。
  (二)凭证通行。老人、儿童以及其他不具备使用智能终端设备的人员,可以由共同居住的成年亲属代为线上申报或直接向所在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线下申报后领取人员通行证,凭证进入小区(村)。
  三、办理方式及其流程
  除老人、儿童以及其他不具备使用智能终端条件的人员可线下申报外,其他居住人员一律采取线上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流程。
  1.进入微信小程序。在微信小程序搜索“穗康”,进入“健康自查上报”,点击登录进入用户健康自查信息填报页面。

  2.填报信息。进入健康自查上报页面后,如实填写“基本信息”“是否常住广州”“近期是否在广州”“近一个月旅居史”“近期接触史”“个人健康状态”和“是否有如下症状”等字段信息后,再点击“提交”即完成信息上报。
  3.“穗康码”生成。完成健康自查上报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我的穗康码”,点击“我的穗康码”即可显示。系统默认穗康码有效期为7天,过期后需重新进行健康自查上报获取新的穗康码。
  4.“穗康码”管理。“我的穗康码-穗康码管理”可以对本人及他人的穗康码进行管理,他人的穗康码可通过“健康自查上报-为他人上报健康状况”生成,也可通过“穗康码管理-扫一扫”直接添加。
  5.“穗康码”应用。居住人员可以通过出示“我的穗康码”进入小区(村),也可以通过同行人员出示“他人的穗康码”进入小区(村)。
  6.特别规定:由共同居住的成年亲属代为线上申报的老人、儿童以及其他不具备使用智能终端条件的人员,如需申领人员通行证,可以凭其亲属提供的“穗康码”及本人照片向所在小区(村)物业服务企业或居(村)民委员会申领。
  (二)线下申报流程。
  老人、儿童以及其他不具备使用智能终端设备的人员,可以直接进行线下申报健康状况,并申领人员通行证。其中,有物业服务的小区(村),向物业服务企业申报;无物业服务的小区(村),向居(村)民委员会申报。
  居民健康自查申报表的递交、证件的领取应尽可能通过非接触方式进行。确不具备条件的,应采取电话、微信预约上门办理的方式进行,并严格落实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1.小区(村)公告。物业服务企业、居(村)民委员会应提前公告领取或下载申报表、填写表格、递交表格以及领取人员通行证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2.填报信息。申报表可由亲属或工作人员代为填写。交表时应同时附本人照片。
  3.核发人员通行证。物业服务企业、居(村)民委员会应对健康自查申报情况进行逐一核证无误后,签发人员通行证。
  四、相关要求
  (一)人员通行证由各区自行设计和监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人员通行证核发指引。
  (二)各小区(村)应因地制宜减少出入口和设置防控卡点,确保全面实施人员通行认证管理,同时继续严格落实体温监测措施。
  (三)实施人员通行认证管理期间,设置有车辆出入自动感应系统的小区(村)应当暂停使用自动感应放行功能,对进入车辆驾乘人员实行逐车、逐人核查。
  (四)各单位在进行穗康码的推广应用过程中,要切实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安全管理,严格规范个人信息的登记采集和授权使用,避免在工作推进中发生个人信息泄露和不当使用。
  附件:
  1. 居民健康自查申报表
  2. “穗康码”服务使用说明-公众端
  3. “穗康码”服务使用说明-管理端
  附件1
  居民健康自查申报表
  为了您和他人健康,请如实逐项填报。(*代表必填项)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1

姓名*

 

2

性别*

□男 □女

3

国籍

 

4

户籍所在地

 

5

籍贯

 

6

联系电话*

 

7

证件类型*

□身份证 □军官证 □护照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居住证

□出入境通行证

8

证件号码*

 

9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10

居住地址*

区 街道 社区

楼栋门牌号(或详细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

是否常住

广州*

□是,在广州居住了已有半年以上 □否,我是临时来广州的

12

近期是否在广州*

□一直在广州3个月或以上 □来或返回广州超过14日

□来或返回广州不超过14日(含14日) □目前仍在外地

13

近一个月旅居史*

□武汉 □湖北(不含武汉) □中国大陆其他省(自治区)市

□中国港澳台地区 □国外

14

近期接触史

□14日内密切接触近期有湖北旅居史者

□自我感觉14日内曾与患者接触过者

15

个人健康状态*

□正常活动 □居家健康服务 □集中健康服务 □集中医学观察

16

是否有如下症状*

□自觉正常 □发热37.3℃以下 □发热37.3℃(含)以上

□干咳 □乏力 □其他症状

17

来或返回广州不超过14日(含14日)

来或返回广州日期: ________________

18

14日内密切接触近期有湖北旅居史者

接触日期: ________________

19

自我感觉14日内曾与患者接触过者

接触日期: ________________


  我已阅知本申报所列事项,并保证以上申报内容正确属实。
  附件2
  “穗康码”服务使用说明-公众端
  一、服务介绍
  健康码是在疫情管控阶段数据采集员掌握辖区内公众健康情况唯一标识码。此服务为公众在“穗康”小程序中建立穗康码使用。能够为公众提供健康码,直接使用穗康码就可以作为出行凭证。
  (一)场景一:获取穗康码
  公众根据当前个人身体状况,自行对健康情况进行报告,并获取到“穗康码”。具体操作如下:
  1. 打开穗康小程序。
  方式1: 打开微信,通过扫一扫,快速穗康小程序码添加小程序。
  方式2: 通过在微信搜索栏输入「穗康小程序」,进入穗康小程序。
  方式3: 通过他人分享的小程序链接,点击后进入穗康小程序。


  2. 初次登陆的用户需先绑定微信账号自动登陆,并授权绑定手机号码。

  3. 点击首页健康自查上报,可进入编辑用户健康自查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人员类型、是否有湖北旅居史、是否有如下症状、详细描述等信息。

  4. 点击首页我的穗康码,向采集员出示穗康码即可。

  5. 穗康码具有有效期,默认7天,当穗康码过期后只需要重新上报一次健康情况后重新获取穗康码即可。
  (二)场景二:查看穗康码
  在数据采集员进行人员核查时,被核查人员需要展示本人穗康码。操作过程如下:
  1. 进入“穗康”小程序后,点击“我的穗康码”后,便可显示我的穗康码。

  2. 当二维码因过期等情况无效时,画面进行如下图展现。

  3. 点击“立即更新”后,会引导用户进行穗康码的更新。更新完成后,会显示最新的穗康码。

  (三)场景三:管理穗康码
  在我的穗康码中,可以管理本人以及他人的穗康码,他人穗康码可通过为他人上报健康信息获取,也可通过扫一扫直接添加,具体操作如下:
  点击[穗康码管理]进入“穗康码管理”,可进行新增他人穗康码和删除他人穗康码。

  (四)场景四:扫一扫添加他人穗康码
  可以为不便使用小程序的家人创建他人穗康码,可通过扫描穗康码或为他人上报获取他人穗康码。具体操作如下:
  1. 打开“穗康码”页面点击[管理穗康码]进入“穗康码管理”点击[扫一扫共享二维码]打开摄像头,扫码他人未过期穗康码即可。

  2. 扫码他人未过期穗康码,添加成功,更新穗康码页面。

  3. 点击查看他人穗康码。

  场景五:为他人创建穗康码
  1. 打开“穗康码”页面点击[管理穗康码]进入“穗康码管理”点击[添加],弹出为他人上报列表,点击可直接添加至穗康码管理列表。

  2. 添加新成员,点击[上报新成员]跳转至“为他人上报”,提交成功可直接查看他人穗康码,同时更新穗康码管理列表。
  二、常见使用答疑
  (一)如何为家庭成员获取穗康码?
  答:用户可以通过给家庭成员上报健康自查信息来给家庭成员获得电子穗康码。功能为在个人小程序端的穗康码中增加管理功能来为家庭成员生成电子健康通行证,用户通过为家庭成员“生成穗康码”操作,从其为他人填报的健康自查信息的人员名单中选择一个人员,生成电子穗康码即自动完成为该家庭成员生成电子穗康码的操作。
  (二)穗康码有效期?
  答:电子穗康码具有有效期,用户每7天上报一次健康情况后重新获取电子通行码。
  附件3
  “穗康码”服务使用说明-管理端
  一、服务介绍
  健康码是在疫情管控阶段数据采集员掌握辖区内公众健康情况唯一标识码。此服务为公众在“穗康”小程序中建立穗康码使用。能够为公众提供健康码,直接使用穗康码就可以作为出行凭证。
  这就要求每位辖区人员在外出时必需在所在的辖区的疫情管控单位(如物管/村委/居委等)进行体温检测签发“健康通行证”,并由辖区疫情管控单位在“健康通行证”上登记清楚检测地点、时间、温度、个人信息等内容后,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辖区人员凭借“健康通行证”就可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健康状况,通过各个值守点对应的管理人员查验后放行通过。
  场景一:管理员添加数据采集员
  管理员可以通过扫一扫添加采集员,步骤入下:
  1. 进入[我的]-[社区工作台]点击采集员授权管理,进入采集员授权管理页面。


  2. 点击扫一扫快速添加,打开摄像头,扫描他人有效穗康码即可添加成功。


  场景二:管理员添加采集点管理
  管理员可以通过手动添加或地理位置授权实现采集点的添加,步骤如下:
  1. 进入[我的]-[社区工作台]点击采集点管理,进入采集点管理页面。


  2. 通过手动添加或地理位置授权,即可添加成功。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