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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转发《清远市2010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转发《清远市2010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
(清委办[2010]8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清远市2010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2010年3月26日

清远市2010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依法治市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清远建设,为推动我市继续当好高速增长的排头兵和又好又快发展的示范市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坚持依法执政,加强民主法治建设
  (一)积极探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运行机制和实现形式,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继续发挥在依法治市工作中各级党委的领导作用、人大的主导作用、“一府两院”的执法主体作用、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和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作用。加强依法治市办事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履行好议事协调职能。
  (二)继续坚持以依法执政为核心,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以村(居)民自治为基础,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清远建设。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议事制度和领导班子工作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抓好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工作,推进阳光村务。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加快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四民主两公开”(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二、继续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
  (一)大力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为重要载体,继续按照《清远市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方案》和《清远市开展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测评办法》及测评标准的要求,构建法治清远建设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落实责任,注重实效,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各县(市、区)党委要继续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深化依法执政;各级政府、司法机关要带头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廉洁司法。第四季度拟对全市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工作进行测评。
  (二)抓好法治县(市、区)创建联系点建设。以连南瑶族自治县为法治城市创建联系点,加强联系指导,推动全市创建活动的开展与深入。
  三、全面推动阳光法治、法治惠民工程
  (一)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推进阳光政务。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完善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快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合法性审查等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建设,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促进政务公开。加强部门预算改革,全面建设电子政府采购平台,大力推进依法理财。不断完善制度、拓展范围、加强监督,抓好教育系统的校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审判管理,推进阳光审务。深入探索精细化审判管理模式。同时,进一步加大审判公开的力度和范围,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拓展和规范民意沟通工作机制。
  (三)深化检察改革,推进阳光检务。完善检察业务考评机制,健全业务工作流程和执法行为规范。进一步推行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案件办理进程查询答复制度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健全“检察开放日”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联系,提高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四)强化公安执法,推进阳光警务。加强公安执法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为民能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五)完善狱(所)务管理,推进阳光狱(所)务。进一步健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服刑地变更的条件和裁定程序,深化狱(所)务公开。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把综治信访维稳作为依法治市重点工作之一,加强全市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提高调解实效。创新流动人口、社会组织和虚拟组织管理,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
  (七)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发挥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能,加强教育、医疗服务、农村、企业四个重点领域乱收费治理工作,开展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查。进一步完善城乡教育、医疗、社保、就业、文化等制度体系,加大民生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完善工资支付监控系统,推动劳动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有效解决拖欠工资等社会问题。
  (八)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促进执法人员公正廉洁执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核制度,健全培训考核制度,开展政法干警执法大培训,加强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促进执法公正廉洁。
  四、继续抓好法治文化宣传教育
  (一)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化普法教育。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为动力,充分发挥我市“法制宣传教育高级讲师团”的作用,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企管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村(居)民的普法工作。要加强普法宣传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普法力度,积极开展法律服务。
  (二)以“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为主题抓好我市第二个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活动。今年“12·4”普法宣传教育周期间,市、县(市、区)要上下联动,举办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全市法治宣传教育新高潮。
  五、做好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工作
  加强调查研究,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对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依法治市工作调研。加强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法治工作的指导。加强依法治市工作的信息交流,建立健全法治联络员队伍,认真办好依法治市工作简报。抓住工作重点,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进我市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