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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广东专员办关于修订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表的通知(2012)

财政部驻广东专员办关于修订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表的通知


各中央驻粤基层预算单位:
  根据财政部现行预算执行考核口径和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设置情况,我办对《广东专员办中央驻粤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财驻粤监〔2012〕55号)的附表二(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表)进行了修订,请各单位今后按照新表格式报送资料。
  附件: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表(修订后)
财政部驻广东专员办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
  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表(修订后)
  (截至20××年××月××日)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
 当年预算批复数(含预算调整)当期预算实际支出执行率(%)进展缓慢或过快的原因及预计全年执行情况说明
总计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    
2.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1.(项目名称)    
2.(项目名称)    
3.(项目名称)    
……    
三、“三公”经费    
1.公务接待费    
2.车辆购置及运行费    
3.因公出国(境)费    
  
  单位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1.“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的各项金额均填列单位实际总数,非表中各类子项目的小计数;
  2.“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包括公务用车、其他交通工具购置费和公务用车、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
  3.执行率=当期预算实际支出/当年预算批复数(含预算调整)*100%;
  4.基本支出执行率低于或超出时间序列比例10%以上或项目支出执行不符合项目实施文本进度的在表中“项目进展情况、进展缓慢或过快的原因及预计全年执行情况说明”一栏说明原因。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