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汕头市金融工作局关于汕头市辖区内不予换发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汕头市金融工作局关于汕头市辖区内不予换发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换发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通知》(粤金监函〔2019〕768号)精神,现对汕头市辖内不予换证融资担保公司名单公告如下:
  1.广东亿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广东融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汕头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4.汕头市潮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5.汕头市欣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6.汕头市金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7.汕头市恒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省政府令第149号)等相关规定,上述公司须做好以下后续工作:
  (一)自本公告之日起,各公司不得开展新的融资担保业务,存量融资担保业务应依据相关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继续履行担保责任至原合同终止,经相关方协商依法解除担保责任,或对担保责任的承接作出明确安排,成立业务处置组,妥善处理公司债权债务,稳妥退出融资担保市场。
  (二)自本公告之日起,各公司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事宜,变更后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不得再包含“融资担保”字样;如拟解散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公司清算及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汕头市金融工作局
2020年9月30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