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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深应急〔2020〕160号)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后我市应急管理执法工作实际,市应急管理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19年版)》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
  2.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版)修订部分对照表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26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