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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珠海市经珠澳口岸入境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特定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收费政策的通告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珠海市经珠澳口岸入境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特定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收费政策的通告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现对我市经珠澳口岸入境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特定人员(以下简称“特定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收费政策进行调整,通告如下:
  一、收费政策调整
  自2020年6月12日起,我市特定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收费政策作出以下调整:
  1.保障珠澳两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需要的珠澳跨境内地籍货车司机,实施全免费政策。
  2.在澳门居住、在珠海学校就学的3-21岁学生和就职的教职员工,实施全免费政策。
  3.经中资(澳门)职业介绍所协会信息登记备案、纳入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名单的内地输澳劳务人员,实施首次检测免费、后续检测自费的政策。如在2020年6月11日前(含11日)已享受过由珠海市政府提供的核酸检测免费服务的此类特定人员,自6月12日起核酸检测费用自付。
  4.在珠海居住、在澳门学校就学的3-21岁学生和就职的教职员工(不含陪护家长),核酸检测费用由澳门特区政府支付。由珠海市卫生健康局指定的检测机构提供专场服务,统一时间集中采样,个人先行缴费,凭收据到澳门就读或就职的学校申请报销。
  5.其他特定人员全部实施自费政策。
  二、定点采样检测机构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指定10家定点采样检测机构为特定人员提供核酸采样检测服务,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收费标准
  珠海市各定点采样检测机构提供的核酸采样检测服务,按每人每次不超过77元收费,如有调整,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预约及检测结果查询
  特定人员可通过健康珠海微信公众号(见附件2)进行预约,也可通过检测机构的二维码或电话进行预约,定点检测机构凭预约次序提供采样检测服务。对未先行预约而自行前往采样检测的特定人员,医疗机构不予提供采样检测服务。特定人员在采样24小时后,可通过健康珠海、珠海发布、珠海特区报微信公众号查询核酸检测结果。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6月11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