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七次公开竞价发放小汽车(私有)号牌的通告
- 制定机关: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市属资产管理委员会 东莞市公安局
- 公布日期:2003.05.19
- 施行日期:2003.05.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东莞市第七次公开竞价发放小汽车(私有)号牌的通告
(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市属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03年5月19日)
为推行政务公开,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办事原则,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市属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委托东莞市产权交易中心竞价发放于2003年5月2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在东莞市文化广场会议厅竞价发放粤S.K8888等250个小汽车(私有)号牌。届时请对小汽车号牌感兴趣的东莞市民踊跃前来竞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公开叫价,价高者得。
二、叫价单位:1000元以下档次的以500元为1个叫价单位,2000元至5000元档次的以1000元为1个叫价单位,10000元以上档次的以2000元为1个叫价单位,每次喊价可以是叫价单位的整数倍。
三、竞价地点:市文化广场会议厅。
四、竞价时间:2003年5月28日
五、竞投牌发放规则:(1)发放时间为5月28日上午8:30—9:00,先到先发;(2)本次竞价限量发放600个竞投牌,每个领得竞投牌的竞价人均可参与全部号牌的竞价。
六、缴款方式:成交者可立即或竞价活动结束后在现场会务处以现金缴纳成交款项,领取“号牌发放确认书”。
七、入户条件:竞投所得的小汽车号牌,常住人口凭东莞籍市民身份证及车辆有关手续可即时办理入户;暂住人员符合我市《关于凭<暂住证>办理汽车登记业务的实施方案》条件的,带齐车辆有关手续可即时办理入户;亦可于2004年5月28日前按当时政策入户,逾期作废。
八、号牌使用期限按国家主管机关规定执行,如国家统一更换新的号牌,恕不退回成交款。
九、咨询电话:东莞市产权交易中心 2117768 2117762
附:250个小汽车号牌竞投底价表(略)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市属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00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