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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修订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指南》的通知(202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修订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指南》的通知
(中国结算深业字〔2021〕14号)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与《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相衔接,我公司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指南》进行配套修订和完善,主要修订内容为新增已被司法标记的质押股票办理协议转让业务的情形,删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错误交易所涉证券过户业务等。
  本指南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原2020年5月发布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指南》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指南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