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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短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短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2009年9月15日)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发展的需要,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短缺的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门诊部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1名,主要从事超声诊断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医学影像(超声诊断)专业;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4.在三甲医院从事超声检测及诊断工作5年以上、现仍从事该工作,是本单位学科带头人或本地区重点学科业务骨干;具博士学位者此项可视情适当放宽。
  5.年龄要求:男性应在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应在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笔试和面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受理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9月24日至30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预约、邮递及传真相关资料。
  报名地址: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中国检验检疫大楼人事处518室(珠海电台对面);联系人:吴克志,电话:0756-3219220、传真:0756-3354555
  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现所在单位同意其报名的证明及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学术水平的相关资料。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名人数少于3人时,我局将暂缓该职位的招聘工作,敬请谅解。
  五、报名资格审查
  本局将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考核对象名单)将在本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www.zhciq.gov.cn,下同)予以公布。
  六、考察
  采取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了解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等方式,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等进行复查,其中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
  对考察合格者,按本局通知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八、聘用
  体检结束后,经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公示结束后,如无影响招聘结果的反映,本局即予办理人事调动和聘用手续、列为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