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专户相关事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发文字号:珠建市〔2019〕36号
- 公布日期:2019.05.21
- 施行日期:2019.05.2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专户相关事宜的通知
(珠建市〔2019〕36号)
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各区(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单位:
《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和支付专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实施以来,对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劳资纠纷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落实工资支付专户制度,根据《办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企业反馈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工资支付专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划入工资支付专户(以下简称“专户”)的资金是建设项目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资支付专户监管协议时约定的划入比例(工人工资占工程款的比例)应保证能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经测算,一般的房屋建筑及装修项目工人工资约占总造价的19%一23%、一般的市政项目工人工资约占总造价的10%一20%、一般的房建设备安装工程项目工人工资约占总造价4%一8%,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对约定的比例低于上述测算结果的,建设单位应向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合理解释。
二、请各单位认真落实《办法》有关规定,自觉履行责任义务,及时足额使用专户发放工人工资。对于发现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将工人工资划入支付专户或施工单位未按规定通过支付专户足额发放工资,损害工人合法权益的,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查处,并将企业的不诚信行为向社会通报。
特此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1日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