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20千伏知识城输变电工程建设的通告
- 制定机关: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发文字号:穗建〔2015〕1号
- 公布日期:2015.01.15
- 施行日期:2015.01.1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20千伏知识城输变电工程建设的通告
(穗建〔2015〕1号)
220千伏知识城输变电工程是市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建成后对满足中心知识城南部起步区用电负荷快速增长,增强萝岗区北部电网供电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220千伏知识城输变电工程配套线路途经***区太和镇和钟落潭镇、萝岗区萝岗街和九龙镇。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该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建设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规划许可文件确定。 工程建设用地所涉及的征收房屋、占用(借用)土地及相关补偿,由***、萝岗区政府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实施。 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建设,不得阻挠建设工程涉及的有关测量、钻探、征收和补偿、施工等工作。 违反本通告,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月15日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