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争议指导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文字号:粤人社规〔2021〕21号
- 公布日期:2021.10.21
- 施行日期:2021.11.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争议指导意见》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1〕2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争议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妥善预防化解行政争议。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省厅法制处反映。
本通知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0月21日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争议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