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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全文废止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
  全文废止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标题发文日期文号
1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下放汽车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权限的公告2014年3月21日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