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深府规〔2021〕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我市人才工作部署,自2021年9月1日起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深府〔2010〕194号)。我市已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的任期和考核,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另行制定办法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6日
2021年8月26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深府规〔20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