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实施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财政局
- 公布日期:2021.02.22
- 施行日期:2021.02.2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实施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1〕7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请各区业务主管部门积极发动辖区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见附件2)、国家级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见附件3)填报相关材料,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
二是请各区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收集、汇总,并对照省文件要进行合规性审查后,填报《广州市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附件4)和《广州市第一批支持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汇总表》(附件5)。
三是企业和平台坚持自愿申报原则,提供申报材料(附件6、7)及相应佐证材料(附件8),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附件9)。材料中“企业名称”须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的名称一致。
四是请各区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2021年3月5日(星期五)前将有关汇总表格及企业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五份、扫描 PDF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jmwzxj@gz.gov.cn)行文报我局(中小企业处)。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略)
附件2:广州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略)
附件3:广州市国家级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略)
附件4:广州市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略)
附件5:广州市第一批支持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汇总表(略)
附件6:广州市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略)
附件7:广州市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略)
附件8:申报材料汇编(略)
附件9:真实性声明(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2月22日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