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离任法官、检察官从事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离任法官、检察官从事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深律字〔2021〕76号)
各律师事务所、全市律师:
为规范法官、检察官离任后申请律师实习和执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深圳市律师协会制定了《关于执行离任法官、检察官从事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现予以印发执行。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1年7月22日
2021年7月22日
附件:关于执行离任法官、检察官从事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