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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临聘人员工资福利规定意见(试行)》的通知

梅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临聘人员工资福利规定意见(试行)》的通知


下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将《梅州市体育系统临聘人员工资福利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梅州市体育局
2016年3月17日

  梅州市直体育系统临聘人员工资福利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市直体育系统临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并结合本系统原临聘人员工资等级和现有的财力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按需定岗,以岗定位的原则,充分考虑个人的资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多劳多得,岗重多得,能者上,强者留。实行岗位与工资挂钩,工资与资历挂钩、与服务年限挂钩的办法,树立竞争意识,优化队伍建设。
  二、调资原则
  在普调的基础上,分类分档递进。
  三、临聘人员分类
  临聘人员是指机关及下属单位招聘的非正编工作人员。含文员、司机、教练、文化课教师、护士、水电工、保洁员、保卫、场地工、宿管员。
  四、工资结构
  (一)工作人员工资
  1、基本工资按取得学历套发,每月:
大专本科研究生及以上
试用期2200元2400元2700元
正式2400元2700元3000元
  备注:在职取得高一级学历,在提供学历证明后一个月开始享受高一级工资待遇。
  2、工龄工资:
第一年第二年(满一年后增资)第三年起每年递增
0元100元100元(1月份起增资)

  (二)司机
  1、基本工资按取得技术等级套发,每月:
初级及以下中级高级
试用期2000元2200元2400元
正式2200元2400元2600元

  备注:由地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上职能部门发给的职业等级证书为认定标准,在提供等级证书后一个月实行高一级工资待遇。
  2、工龄工资:
第一年第二年(满一年后增资)第三年起每年递增
0元100元100元(1月份起增资)

  (三)专业人员(指专业特殊需要的人才),按岗定级定薪,此类人员还享受意外伤害保险。
  1 、教练:
  (1)按技术等级套发,每月:
初级及以下中级高级
试用期2700元2900元3100元
正式3100元3300元3500元
  其中聘在 主教练岗位的 教练工资额外增加500元。
  另, 足球教练基本工资按下表计算。
初级及以下中级高级
试用期3000元3200元3400元
正式3400元3600元3800元
  其中聘在 主教练岗位的 足球教练工资额外增加500元。
  (2)工龄工资:
第一年第二年(满一年后增资)第三年起每年递增
0元100元100元(1月份起增资)

  2、 运动队工作人员
  (1)基本工资按取得学历套发,每月:
大专及以下本科研究生及以上
试用期1600元1800元2500元
正式1800元2000元2800元
  备注:在职取得高一级学历,在提供学历证明后一个月开始享受高一级工资待遇。
  (2)工龄工资:
第一年第二年(满一年后增资)第三年起每年递增
0元100元100元(1月份起增资)

  3 、文化课教师:
  (1)基本工资按取得学历套发,每月:
大专本科研究生及以上
试用期2200元2400元2700元
正式2400元2700元3000元

  (2)工龄工资:
第一年第二年(满一年后增资)第三年起每年递增
0元100元100元(1月份起增资)
  说明:班主任补助、超课时补助由市体育运动学校定额。
  4 、护士:
  (1)按技术等级套发,每月:
初级及以下中级高级
试用期2200元2400元2600元
正式2400元2700元3000元

  (2)工龄工资:
第一年第二年(满一年后增资)第三年起每年递增
0元100元100元(1月份起增资)

  (四)其他人员
  (1)按工种划分,包括水电工、保洁员、保卫、场地工、宿管员。因此类人员情况不一,在原基础上普调200元。
  (2)工龄工资:
第一年第二年(满一年后增资)第三年起每年递增
0元50元50元(1月份起增资)
  五、福利
  (一)各类临聘人员均可享受:
  (1)四大节日补助(春节500元/人;元旦、五一、国庆400元/人)
  (2)签订合同后按劳动法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3)文员、司机、教练、教练队工作人员、文化课教师及护士参加所属单位组织的年度考评,考评优秀者奖励一个月的应发工资。
  (4)机关和下属单位对水电工、保洁员、保卫、场地工及宿管员可自行组织考评,并对考评优秀或合格者视情实施奖励。
  (二)局机关临聘工作人员另享受300 元/ 月的车辆补贴。
  六、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一)此次调整的范围为局机关、市体育服务中心、市体育彩票中心、市体育运动学校及全民健身广场相关岗位。下属单位原则上参照本规定执行。足办、足协临聘人员可参照执行此规定。
  (二)岗位工资增长均在年度考核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三)工龄工资计算办法:从正式入职市体育系统时间开始算起。
  (四)本规定执行后,《梅州市体育局机关临聘人员工资福利补充规定》(2013年)、《梅州市体育局自聘人员工资福利调整方案》(2014年)停止执行。
  七、如有变动以局务会研究决定为准。
  八、执行时间
  此规定于2016年4月起执行。
  市直体育系统(单位名称)临聘人员201  年  月份工资发放表
  发放日期:201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序号姓 名岗位入职时间套用学历或   技术等级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节日补贴应发工资扣款部分实发金额备注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补充医疗扣款合计
1       0.00    0.000.00 
2       0.00    0.000.00 
3       0.00    0.000.00 
4       0.00    0.000.00 
5       0.00    0.000.00 
6       0.00    0.000.00 
7       0.00    0.000.00 
8       0.00    0.000.00 
9       0.00    0.000.00 
10       0.00    0.000.00 
合 计: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领导批示: 会计: 出纳: 制表:
  说明:对全日制用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可依照劳动法签订聘用合同。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