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进口商品报检需申报CIQ代码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汕头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公布日期:2012.06.08
- 施行日期:2012.06.0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汕头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进口商品报检需申报CIQ代码的通知
各进口企业: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电子监管系统的相关工作要求,广东检验检疫局将于今年7月份前逐步将所有进出口企业及产品纳入电子监管系统进行管理。为做好进口电子监管的实施工作,确保电子监管系统的平稳运行,自2012年6月8日起,汕头辖区内的进口企业在进口报检时必须申报货物的CIQ代码,汕头检验检疫局业务系统将校验进口报检单是否有申报CIQ代码。如有不解之处请与汕头检验检疫局各检务部门联系。
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2年6月8日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