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实施预告登记取消提供监管银行出具的商品房预售资金首付款存入监管账户的凭证的通知
- 制定机关: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发文字号:珠建房〔2021〕5号
- 公布日期:2021.03.19
- 施行日期:2021.03.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实施预告登记取消提供监管银行出具的商品房预售资金首付款存入监管账户的凭证的通知
(珠建房〔2021〕5号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