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穗天府规〔2017〕5号文件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穗天府规〔2019〕1号
- 公布日期:2019.04.01
- 施行日期:2019.04.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穗天府规〔2017〕5号文件的通知
(穗天府规〔2019〕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九届8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区政府决定废止《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法定招标规模以下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天府规〔2017〕5号),该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日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