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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市级乡土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

汕头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市级乡土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
(汕人才办[2019]5号 2019年8月21日)



  
  
  
  
  
  
  
  
  

  汕头市乡土人才申报表
  (    年度)

申 报 人:

 

推荐单位: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申报类别:

 

  汕头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2寸)

民族

 

籍贯

 

政治

面貌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专业

 

单位

职务

 

专业技

术资格

 

主要工作经历

 

近三年主要工作业绩和生产经营情况

 

 

 

 

 

 

 

 

 

 

 

 

 

 

 

 

 

 

 

 


近三年主要工作业绩和生产经营情况

 

 

 

 

 

 

 

 

 

 

 

 

 

 

(纸面不足可另附页)

及社会兼职情况

参加学会、协会

 

 

 

 

 

获得荣誉称号情况

        

 

承诺书

 

根据《汕头市市级乡土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本人承诺:本人提交的申报书等所有材料的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如入选,本人将承诺继续全职在汕工作2年以上。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放弃申报入选资格,按照相关规定退还市财政资金并承担一切责任。

 

申报人(签名):

  

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人才办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