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调整招标文件购买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和采集方式的通知
- 制定机关: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15.05.28
- 施行日期:2015.06.1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调整招标文件购买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和采集方式的通知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配合做好“珠海市廉情预警评估系统”数据采集工作,进一步提高数据采集的准确性,按照市纪检监察部门的部署要求,我们对“建设工程业务管理系统”相关数据采集功能进行了优化,调整了招标文件购买信息数据采集的时间和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6月 15 日起,建设工程所有未开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购买信息采集截止时间调整为开标前一天,已开标项目仍按原有方式采集。
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项目开标前一天登录系统,在数据采集界面录入招标文件购买信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确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完整、准确录入,否则将影响开标当天投标人的指纹签到(因招标文件购买信息录入与否自动与投标人指纹签到信息进行关联),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承担。招标文件购买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将纳入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行为考核,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的单位将被通报。
三、数据采集方式:登录网站www.cpinfo.com.cn,在“珠海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招标文件购买信息”栏目中,按系统提示要求录入招标文件购买信息,完成相关操作后点击“保存”即可。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0756-2538181 2538163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