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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商务局关于2020年我市重点境外展会项目及扶持措施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汕头市商务局关于2020年我市重点境外展会项目及扶持措施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高新、保税、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汕头市进出口商会、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我市企业利用展会平台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现将我市2020年重点境外展会项目及扶持措施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我市将继续支持、引导企业深度挖掘传统市场,积极布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兴市场,以专业产品展会和综合性产品展会相结合制定重点境外展会项目,经报市政府批准将15个展会列为我市2020年重点境外展会项目。(详见附件)
  二、对有出口实绩的境外展会参展企业实行按展位数量在年扶持资金总额内进行参展定额补贴,按不同地区并视参展费用的高低实行差异化补贴,对参展补贴设定上限,即每个展位定额补贴8000-10000元,每家参展企业在同一展会中以三个展位为补贴上限。全年补贴总额与2019年保持不变,仍为300万元,如果申报补贴规模超过该额度,将在该额度总量控制下摊分。
  三、资金补贴的方式参照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做法,采取“展后补”的形式。我市外贸企业参加市年度重点境外展会的,只要完成确认展位、支付参展费用、派员参展的全过程就给予参展定额补贴。我局在当年的12月份一次性收集企业申报资料,审核后提交市财政局复核后拨付资金。资金由市财政局下达到企业所在区县财政局,再由区县财政局拨付至各参展企业。
  对于《汕头市2020年重点境外展会项目计划》内的展会项目,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致使无法组团参展的,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别调整。
  请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相关商协会积极组团参展,并将扶持措施传达到各相关企业,及时提醒参展企业申请补贴。
  特此通知。
  附件:汕头市2020年重点境外展会项目计划
汕头市商务局
2020年3月10日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