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穗价函[2010]520号文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21.10.14
- 施行日期:2021.10.1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穗价函[2010]520号文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局,广州珠江新城能源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规范集中供冷系统供用冷服务收费秩序,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有关规定,原广州市物价局《关于珠江新城区域集中供冷项目试行价格问题的批复》(穗价函〔2010〕520号文)予以废止。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穗价函(2010)520(略)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14日
2021年10月14日